利用前同事想跳槽的心理
包装人设、精心设局
诈骗钱财
最终难逃法律制裁
近日,经江苏省宿迁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。
被告人夏某和被害人于某原本是同事,2023年8月,夏某离职后从事贷款中介工作,其间欠下了不少网贷。在一次聚会中,夏某得知于某有跳槽的想法,便起了歹念,虚构自己在某银行工作,待遇较好,称有能力介绍于某到该银行工作。
为了让于某更加相信自己的谎言,夏某还安排于某和一个所谓的银行人事部“秦主任”见面。2024年6月5日晚,夏某、于某和“秦主任”一起吃饭。饭后,于某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袋子交给“秦主任”,被回绝。夏某随后接下袋子,藏于所住小区的超市,并告知于某,钱已送给“秦主任”。
夏某拿到钱后,当天到手机店购买了一部高端手机使用,然后将剩余款项用于偿还网贷等。2024年6月6日,夏某又谎称帮助于某调动工作,索要人民币10万元,于某起疑后报警才发现真相。庭审现场,夏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法院结合全案情节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
【检察官提醒】
广大市民在求职过程中,一定要通过官方途径,以正当的应聘方式和程序找工作,不能妄想走捷径就业。在日常交往过程中,希望人民群众在涉及金钱交易的时候,要提高警觉性,防止受骗。